Tuesday, February 1, 2011

光明:從李佳薇看音樂人才外流 (01.02.11)

從李佳薇看音樂人才外流

年的月三十日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因為我國李佳薇憑著穩紮的唱功,一舉奪下超級星光大道七班的冠軍,除了簽得一紙唱片合約,佳薇更得到國外音樂工作者的一致讚賞,相信以後一定星途燦爛。
其實本身已經很久沒看超級星光大道了,直到近在報導上知道大馬好幾位參賽者同時進入星光七班的最後二十強,才重燃對星光班的興趣。而表現耀眼的佳薇,在強手如林的星光班裡,一路過關斬將,和陳珂冰攜手共闖總決賽,讓人激讚不已。最後,佳薇也不負眾望奪冠而歸,為本身劃下完美的句點。在開心的背後,讓人納悶的是,為何有實力的音樂人都必須遠渡重洋到國外才能一展所長,難道外國的月亮真的特別圓?
前幾年,無論是國內或國外,選秀節目的收視率都勢如破竹,居高不下,一直到這一兩年才略見疲態。平心而論,從本地選秀出來的歌手或藝人,除了張棟梁,成功的個案寥寥可數,尤其在選秀節目泛濫成災的今天,一些由本地收費電視台選出來的歌手,多得讓人眼花繚亂,有者甚至還未讓人留下印象就已經消失不見,而更多的是被逼轉向主持或演戲的跑道,捨本逐末。
其實,馬來西亞從來不缺歌唱人才,如當年的曹格,雖然在本地的選秀比賽落敗,但他的音樂才華在台灣得到賞識,接而崛起成為金曲歌王。接下來的龔柯允、符瓊音,到今天的李佳薇,不都分別在超級巨聲,超級偶像及超級星光大道裡一鳴驚人,一戰成名嗎?那到底是甚麼因素導致他們必須在出走馬來西亞後,才發光發熱呢?
曾聽搞創作的朋友說過,在馬來西亞全心全意地搞創作,尤其是藝術創作,不是一件簡單的事,理想現實難兼顧,魚與熊掌難兼得。遠的不提,只要大家有留意報章上關於黃明志及阿牛搞電影創作的報導,就知道我國政府並沒有給予華語創作人太多的援助。沒有肥沃的土地,幼苗要如何茁壯成長?
再者,國人也嚴重缺乏知識產權的意識。雖然盜版和網上非法下載是全球性的問題,然而,我們可以看到國外的政府不遺餘力地推動尊重知識產權,和鼓勵人民支持正版,相比之下,我國的努力相形見絀。
而且,在馬來西亞購買正版的人會被身邊的人取笑,甚至被視為絕種的恐龍,久而久之,這導致國內的音樂創作市場無法正面成長,直接影響音樂工作者的收入,所以,新一代創而優則唱的音樂人包括曹格、林宇中、易桀齊和陳威全等都選擇出走,一方面能有更大的發展舞台,另外一方面也為了養家餬口。
經過了這些年,在國外闖蕩多年的第一代大馬幫,包括光良品冠、梁靜茹、戴佩妮、阿牛、張棟梁等人,早已不“專屬”於馬來西亞了,由此可見,馬來西亞的音樂人才外流現象有多嚴重。而對於本地的音樂工作者來說,外國的月亮並沒有特別圓,是我國的天空總是烏雲密布,久久不見月亮。
光明日報/好評‧文:吳毅陽‧2011.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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