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政治新聞的精彩程度媲美娛樂,自馬華總會長蔡細歷光碟事件以來,家庭事慢慢成了政客們的嘴邊話。安華的性取向、千依百順俱樂部、到最近鬧得沸沸騰騰的檳城首長林冠英家庭事,都一再把我國的政治素質往下調,讓人搖頭不已。
對於林冠英的家庭事,由於沒有真憑實據,所以我們難下定論,在此不便多做評論。而對於挑起事端的馬華領袖顏天祿的所作所為,卻叫人不敢恭維。
首先,顏天祿不敢在議會外重複控狀,明顯在濫用州議會的免控權。如果顏天祿手握有證據,馬華全體上下必將傾巢而出,不可能像目前那樣點到即止。畢竟,已經被選民捧上天的林冠英若有任何閃失,將會對整個行動黨,甚至民聯帶來災難性的破壞,這是毋庸置疑的;
然而,若他顏天祿沒有證據,那麼這個課題就如他本人所說的“他已經得到了廉價的宣傳,全國人民都認識我了”。可顏天祿也許忽略了最重要的一件事:同是萬年留名,也有遺臭或流芳之分啊!打個比方,在我國的政治記載裡,九洞國會議員許月鳳的名字肯定佔一席位,但這種背叛民主,背叛選民的惡名,是否是顏天祿所願?
再者,州議會上討論公眾利益的地方,把私事帶入議會的做法是不對的。藉詞說“因為林冠英逃避回應,才選擇在議會內追問周玉清”的說法更是站不住腳。無論顏自稱曾幫助多少單親媽媽也無濟於事,因為,事件發展到今天,全國人民都看見他的人格出現問題。欺負一介女流的做法,讓人髮指。
還有,最搞笑的莫過於蔡總的“勇於承擔責任論”。林首長的事件是捕風捉影,而蔡總當年的光碟演出是證據確鑿,再說,當年的光碟事件,是辭職不當官就能一筆勾銷嗎?難道蔡總無需附上任何刑事責任?如果道歉有用,那警察要來幹嘛?說穿了,這既非“敢做敢為”,也非“有勇氣承擔”,這是錯把馮京當馬涼。
馬華的領袖們啊,在怪責人民不支持你們前,請檢討你們的所做所為能否讓人心服吧。當政經文教,肅貪治安等大課題與你們漸行漸遠時,除了搬弄別人的家庭事,你們真的無法可施了嗎?容我說一句重話,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請你們自重身份,否則,請別再說你們代表華社,謝謝。(完)
原文刊登於光明日報/副刊好評/不平則鳴 每星期二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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