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16, 2011

光明好评:雙贏還是雙輸?(16.08.11)


光明:雙贏還是雙輸?

先和大家談談達祖丁與政府的瓜葛吧。

達祖丁是馬航的前主席,也是前首相馬哈迪時代的土著精英企業家之一。當年在馬航的私營化計劃里,達祖丁從政府手中接過馬航這只會下金蛋的母雞,接著開啟了他“傳奇的一生”。當時號稱壟斷市場,穩賺不賠的馬航,居然可以在短短的時間里被達祖丁搞得“轉盈為虧”,大虧80億令吉,接著他還臉不紅耳不赤地把馬航賣回給政府,要政府為他的虧損埋單。

接手馬航的管理層在2005年間對達祖丁提出控訴,索償過億令吉的賠償,其時除了馬航,包括馬電訊、天地通、國家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等也向達祖丁提出了責任追究,反貪會也在2010年高調介入這個案件,調查是否涉及濫權貪污。面對超過10項控狀的達祖丁不甘示弱,于2006年向各造進行反起訴,索取超過130億的賠償,接著案件進入冗長的司法程序。前幾天首相署部長納茲里證實政府將不起訴達祖丁,考慮庭外和解的消息一經傳開,立即引起熱烈關注,平地一聲雷。

在民眾眼中,這宗案件很簡單,我們只想知道達祖丁有沒有違法。80億的債務并非是小數目,它是納稅人辛辛苦苦賺回來的血汗錢,所以我們祈望能透過司法求個明白。

可是,納茲里卻認為這是沒完沒了的官司,政府的贏面不高,加上若雙方愿意庭外和解,政府可以無需向對方做出任何賠償,所以,打官司是不智的舉動,庭外和解才是雙贏的結果。

這是什么道理?難道政府和政府相關公司在當年提告達祖丁前沒有任何充分的理據或準備嗎?世界上根本沒有100%穩勝的官司,只有據理力爭,況且在法律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凡做過必留下證據,若達祖丁曾經違法,必須用法律將他繩之以法,反之,就該還他一個清白。法律非黑即白,真相毫不含糊,庭外和解這種把真相掃到地毯下的做法,不就和當天趙明福驗尸廳宣判的“懸案”那樣叫人無所適從嗎?

還有,納茲里認為這起案件是前首相阿都拉時代的“遺產”,納吉的時代自有它的利益考量。言下之意,不同的首相時代將會有不一樣的違法準繩?納茲里這樣的說詞叫本該一視同仁的司法情何以堪呢?

尤堪者,納茲里代表政府致函所有涉及的政府相關公司撤銷對達祖丁的提控,美其言是“勸告”,其實是“下達命令”。試問,有誰敢對權力高度集中的首相署所發出的“勸告”視而不見?而又有誰不知道納茲里是首相納吉的心腹口舌,反抗他的命令不就等于飛蛾撲火嗎?而最后的懸念是,嫡屬首相署的反貪會,會否在上頭的壓力下停止一切對達祖丁的調查呢?若答案是肯定的話,那么將會再次為反貪會帶來不小的信譽沖擊。

納茲里說這次的庭外和解是雙贏,可是在我看來卻是雙輸局面:既輸了司法的公正性,也輸了人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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