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10, 2011

光明:道歉(11.10.11)


光明:道歉

緊接著林冠英,我國衛生部長廖中萊也就同事醫院的失言事件道歉了。雖然兩起事件不能一概而談,卻同樣發人深思,一來是因為在馬來西亞的政治文化里,“道歉文化” 可稱是鳳毛麟角,絕不常見;二是道歉的時間點,前者是馬上道歉,后者則是一拖再拖。就算道歉的誠意是一樣的,但程度上還是有所差別。

在批評柔佛治安事情上,無論林冠英是在公開或私人場合說出這番話,也不管這是事實或誣蔑,他都必須道歉。林冠英顯然還沒有時刻保持著身為首長的醒覺,他體內仍流著當年敢怒敢言不顧一切的血液。身為名人就必須謹言慎行,這是社會責任,也是目前大馬的政治形態。

再者,柔佛是民聯下一屆大選具有指標作用的前線州,一旦課題繼續燃燒而開罪柔佛蘇丹的話,那么民聯之前所做的一切努力將付諸東流。所以我認為,無論林冠英是否曾經說過這些冒犯的話,若以事情的嚴重程度來看,他是不得不道歉。而他接下來一連串的起訴和辯解動作可以解讀為這位檳島首長仍不愿低頭的舉動。

若我們撇開林冠英的政治身份和立場,到底柔佛的治安好不好,我想大家心里有數。今天,林冠英固然可以為他本身的失言而道歉,然而,誰又該為柔佛不靖的治安而道歉負責呢?

相對林冠英,廖中萊的道歉就顯得姍姍來遲了。個人猜測,來自執政黨的廖部長可能羅患上一種國陣部長獨有的病 :否認癥候群。有留意報章的朋友都應該注意到,只要是任何不利國陣的課題,部長高官在開始時總會先否認,接著施展“拖字訣”嘗試不了了之。

對于國陣這一貫的做法,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

一般上來說,這招萬試萬靈,鮮有失誤,然而,709大集會卻是個例外。原因是709集會并非個別課題(只牽涉少數幾個人),它更像是一個全民運動,參與的民眾多不勝數。當每雙眼睛都在歷史現場里見證催淚彈和水炮射向同善醫院范圍時(順帶一提,還有網絡上數不清的短片和照片),警方和廖部長居然可以大言不慚地否認這一項事實,再怎么說,也太離譜了吧?

就算風再大,也不可能把催淚彈和水炮吹進醫院;即使攝影角度再好,也不可能欺騙幾萬人的眼睛吧?

時間是最好的證人,一旦謊言無法再掩蓋,道歉是唯一的出路。雖然部長的道歉是晚了一些,但遲到總好過沒到,比起一些掩耳盜鈴、強詞奪理的政客們,仍有可取之處。

需知道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在今時今日的政治里,口否認早已不流行,認錯改錯才是王道啊!君不見當年犯下男人大錯的蔡總在道歉認錯以后,依然能東山再起,屹立不倒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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