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26, 2012

民眾成熟了?(26.02.12)

剛看了晚報,其中一位記者說到,出席綠色2.0的民眾們變得成熟了,所以集會得以以和平的方式進行。
這句話,可圈可點。

民眾變得成熟了?我想,變成熟的,不是民眾,是執法單位吧?

借用被警方笑容為“暴亂”的709做借鏡吧。
709,民眾聚集,唱國歌,和朋友合照,喊口號,步行到莫迪卡體育館,那一點是暴亂的行為?
哪一項是不成熟的行為?

若不是當天的執法單位用強硬的手段,事件會演變成他們口中的“暴亂”嗎?
1. 用“莫須有”的罪名,把709定位為非法聚會。成熟嗎?
2. 用“莫須有”的罪名,把黃色強說成“禁色”,成熟嗎?
3. 用維持秩序的傻ham做法“封城”,成熟嗎?
4. 用無可命名的爛計,不讓電動火車停在臨近首都的站,成熟嗎?
5. 當場逮捕與毆打與會者,成熟嗎?
6. 向手無寸鐵默默靜坐的民眾發射超過1000顆催淚彈,成熟嗎?
7. 向醫院方向發射垂淚彈及水炮,成熟嗎?
8. 在jalan pudu 前后封鎖包抄,不讓民眾有逃離現場的機會,成熟嗎?
9. 把超過5萬的人數說成只有5千人,成熟嗎?
10. 打壓傳統媒體,不允許他們據實報道,成熟嗎?

所以,變成熟的,不是民眾,是執法單位好不好!


2 comments:

  1. 不成熟的反而是槟城的污桶暴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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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認為那不是 “不成熟”,應該是“未開發”,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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