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了晚報,其中一位記者說到,出席綠色2.0的民眾們變得成熟了,所以集會得以以和平的方式進行。
這句話,可圈可點。
民眾變得成熟了?我想,變成熟的,不是民眾,是執法單位吧?
借用被警方笑容為“暴亂”的709做借鏡吧。
709,民眾聚集,唱國歌,和朋友合照,喊口號,步行到莫迪卡體育館,那一點是暴亂的行為?
哪一項是不成熟的行為?
若不是當天的執法單位用強硬的手段,事件會演變成他們口中的“暴亂”嗎?
1. 用“莫須有”的罪名,把709定位為非法聚會。成熟嗎?
2. 用“莫須有”的罪名,把黃色強說成“禁色”,成熟嗎?
3. 用維持秩序的傻ham做法“封城”,成熟嗎?
4. 用無可命名的爛計,不讓電動火車停在臨近首都的站,成熟嗎?
5. 當場逮捕與毆打與會者,成熟嗎?
6. 向手無寸鐵默默靜坐的民眾發射超過1000顆催淚彈,成熟嗎?
7. 向醫院方向發射垂淚彈及水炮,成熟嗎?
8. 在jalan pudu 前后封鎖包抄,不讓民眾有逃離現場的機會,成熟嗎?
9. 把超過5萬的人數說成只有5千人,成熟嗎?
10. 打壓傳統媒體,不允許他們據實報道,成熟嗎?
所以,變成熟的,不是民眾,是執法單位好不好!
不成熟的反而是槟城的污桶暴民
ReplyDelete我認為那不是 “不成熟”,應該是“未開發”,呵呵
ReplyDelete